發布日期 2024-09-02
信息來源:黨委宣傳部
蜀道交通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公司)始終扛緊國務院“雙百企業”改革重任,堅持先行先試、敢破善立,持續優化治理體系,著力健全現代企業制度,勇當國企改革“排頭兵”,于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連續三年被國務院國資委評為優秀“雙百企業”,公司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。
加強黨的領導,鑄牢國企根魂。公司動態修訂《黨委會議事規則》,明確公司黨委在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領導地位。全面建立重大事項前置研究、集體把關機制,4次修訂《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實施辦法》,堅持所有“三重一大”事項都必須經公司黨委會研究,黨委會根據事項類別進行直接決策或前置研究,確保黨的領導融入企業治理各環節。堅決落實全國國企黨建工作會議精神,率先將黨建工作納入公司章程,采用“一企一策、分類推進”方式,制定出資企業章程模板,公司及所有下屬企業全部實現黨建入章。
厘清權責邊界,健全治理結構。公司制定并動態修訂《“兩會一層”權力運行清單》《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清單》,有機融合形成一張表,縱向覆蓋25個業務領域、142件具體權責事項,橫向集成“三重一大”事項分類、行權主體、流程、權限等核心要素。明確黨委會研究“能干不”,董事會決定“干不干”,經理層考慮“怎么干”。對復雜議題,提前研討統一思想、形成共識,有效解決權責不清、反復開會的問題,公司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更加清晰,基本構建起協調運轉、有效制衡的現代國企法人治理結構。
優化決策流程,提升決策質效。公司以“三個原則”優化決策流程,堅持“法定不授權”,董事會授權董事長、經理層(總經理)46件事項;堅持“授權不前置”,黨委會不再前置研究討論政策要求明確、具體標準清晰的授權事項;堅持“重要決策必須經過法律審核”,編制《應進行法律審核的重要決策事項清單》,梳理出10方面26項重要決策事項,推動法律審核程序前移,為科學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撐。完善參謀決策機制,率先實現董事“外大于內”,董事會獨立性有效提升。規范設置了戰略與投資決策、薪酬考核、提名、內控審計(合規管理)4董事會專門委員會,制定《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制度》及4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,將專委會意見建議作為黨委會研究和董事會決策的重要參考。
探索市場機制,激發經營活力。公司在省內率先開展直屬企業外派高管團隊整體競聘,簽訂任期業績合同,優化本部及所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,公司本級及出資企業63名領導班子成員、40名經理層成員簽約率均達100%,推動身份向市場化轉變。持續優化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授權機制,授予經理層年度計劃內的內部借款、對外融資擔保、內部借款擔保、招投標方案、非招標的設備采購及建設工程項目方案等重要經營管理事項,保障依法行權,激發經理層活力。優化母子公司管控模式,形成了母子公司管控清單,出臺了參股公司治理規則,對全資、控股、參股企業實施差異化管控。完善對所屬企業授權放權機制,按照“一企一策”、分類授權的原則,根據各所屬企業的業務特點和行權能力,先后進行四輪差異化授權放權,進一步釋放企業經營活力,激發發展內生動力。
注重建章立制,防范化解風險。公司制定出臺100余管理制度,規范項目投資、風險防控、招標招商、財務管理、選人用人、外派高管等重點領域、關鍵環節的運行流程。突出風險防控,制訂貿易業務風控指引和風險管理實施意見,完成公司內控管理手冊編制,扎實開展內控自評,形成以查促改、以改促建的良性循環。編制7個領域合規指引,編修出臺《合規內控手冊(2023年版)》。業務合同前置法律審核率100%。自主承辦所屬企業案件14起,扎實開展專項審計和督導整改,完成各類審計40余項。